非自愿退出政策-政策和程序-火狐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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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撤资政策

关于本政策

负责办公室
学生发展校园生活

教务处处长或其指定人员(“处长”)可根据本政策对学生进行非自愿休学。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会进行这一过程:

  1. 向学生提供了必要和适当的心理或身体健康服务,但不愿意接受;
  2. 不能提供合理的安排,使学生能够继续注册和/或留在校园;
  3. 自愿医疗退出或行政退出不可行或已向学生提出但被拒绝;
  4. 没有其他的选择。

当他人的安全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时,院长可以将此事提交给学生行为主管,以遵循第VII.B条中的程序。1 .根据《学生行为准则》对该学生进行临时休学。该学生将收到临时休学通知,并有机会根据《行为准则》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当学生的安全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时,院长可能会将此事提交给CARE团队寻求帮助。

如果学生违反了学校政策或学生行为准则,他/她也可能受到行为审查和火狐体育行动。因此,学生可能会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同时,该学生是非自愿退学。被发现违反大学学术政策或学生行为准则的非自愿退学的学生可能会因违反这些政策而受到大学的制裁。

学生可以对院长的决定向负责学生发展和校园生活的副校长提出上诉。副校长将审查学生的申诉和所有必要的额外信息,并作出最终决定。

非自愿撤离程序

A.确定非自愿退出是否合适的程序

  1. 院长将收集必要的可信信息,以做出个性化和客观的评估,以确定学生是否正在从事或很有可能从事可能导致对学生、他人或大学财产造成伤害或伤害的行为。院长必须从各种来源收集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学生有过个人互动的大学管理人员、员工和学生所在学校的教师;与该学生有过直接互动的大学生或访客;咨询及心理服务(" CAPS ");学生健康中心(“健康中心”);残疾人资源中心(DRC);和大学警察。所提供的信息应基于与评估同时进行的个人观察。
  2. 作为对学生进行个性化评估的一部分,大学必须考虑合格的大学医疗保健提供者、学生和学生的医疗保健和治疗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对信息进行考虑,以允许合格人员评估学生所带来的风险,并对学生的医疗保健提供者给予应有的重视。将学生置于非自愿隔离状态的决定应合理地与所收集的医疗信息联系起来,并应考虑到学生对他/她自己和大学社区其他人造成伤害的风险,同时考虑到周围环境的背景和学生可能面临的任何危机。对学生进行非自愿退学的决定应该基于对特定学生的合适程度,并且必须根据个人情况量身定制。
  3. 院长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被强制退学。在通知中,院长将向学生提供本政策的副本。
  4. 如果为了防止或减轻对他人健康或安全或大学财产的严重和迫在眉睫的威胁,根据本政策收集的信息可能会与以下部门共享:
    • 火狐体育警察局(UPD)
    • 辅导及心理服务(CAPS)
    • 学生健康中心
    • 残疾人士资源中心
    • FERPA允许的其他专业人员
  5. 在对所有可用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后,院长将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如果是非自愿退学,将向学生发送通知信,并包括允许学生返回大学的条款和条件。

b .上诉

虽然退学将立即生效,但反对非自愿退学的学生可以在连续三(3)天内提出以下上诉:

  1. 通知院长他们的上诉意图和提交文件的日期。
  2. 向院长提交医疗记录或报告,将由咨询和心理服务、残疾资源中心和/或学生健康中心的合格人员酌情审查。
  3. 为了评估学生提供的记录,可能会要求学生同意释放医疗记录和/或释放,以允许CAPS, DRC和/或UHC的合格人员与学生的相关医疗保健提供者交谈。
  4. 学生也可能被要求参加心理和/或医学评估(学生免费)。此项评估可酌情由CAPS或UHC的合格人员完成。CAPS、UHC和/或DRC将酌情向院长提出关于非自愿退出的建议。
  5. 学生可以拒绝同意向学校透露医疗信息;然而,在决定是否支持将学生置于非自愿退学的决定时,可能会考虑信息的不可获得性。

C.上诉会议

如果对非自愿退学的上诉被批准,学生将与负责学生发展和校园生活的副校长会面,对该决定提出质疑。学生可以带一位他/她/他们选择的辩护人来参加这个会议。会议将尽快安排,但不超过批准上诉后的三(3)个工作日。反对意见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院长所依赖的信息不可靠,或者有新的信息可以改变调查结果;
  2. 该学生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对该学生或他人造成重大破坏或造成高风险伤害;
  3. 学生患有残疾,并且可以根据学生的要求提供合理的住宿,以解决严重的干扰或伤害风险;
  4. 学生的个人情况不能作为强制退学的理由;
  5. 将学生置于非自愿隔离状态会增加对学生造成伤害的风险。

负责学生发展和校园生活的副校长可以撤销、修改或确认将学生置于非自愿退学的决定。最终决定将在会议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

D.非自愿退出的限制

  1. 学生的大学身份证必须归还给院长,大学宿舍必须在通知信上规定的时间内腾空。
  2. 院长可以在通知信中通知学生,除非有院长的书面许可,否则他/她不得参观校园或任何其他大学拥有的设施。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大学警察局将被通知非自愿退学,并将采取适当火狐体育行动处理学生的任何违规行为。
  3. 学校将撤销该生的相关课程。根据非自愿退学的日期,学生将收到W/D或课程将被取消,并且不会出现在成绩单上。根据非自愿退学的日期和原因,学生可能有资格获得全额或部分退款,包括食宿费、学费和杂费。非自愿退学将通知大学注册主任、学生账户、住宿生活和餐饮服务部门,以便管理学生的账户和学业记录。
  4. 如果学生持国际签证就读大学,院长将通知国际事务办公室学生的非自愿退学。被强制退学的国际学生必须向国际参与办公室咨询有关其签证状态的信息。国际参与办公室位于学生中心附件207室,电话:973-655-6862。

E.从非自愿戒断中恢复

  1. 被强制休学的学生在证明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后,将被允许注册课程并返回校园。满足返回学校条件的要求和截止日期将在通知函中详细说明。是否满足这些条件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并将适合于每个人和需要非自愿撤离的情况。
  2. 院长应酌情与CAPS、UHC和DRC协商,对学生对大学规定的条件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如果学生提供医疗记录或报告,以证明他/她满足返回大学所需的条件,学生可能会被要求签署书面同意,以便向大学发布相关信息。这些记录将酌情由CAPS或UHC的合格人员进行审查。还将咨询DRC,以解释学生要求的合理住宿问题。
  3. 如果学生拒绝向学校提供相关的医疗信息,院长可能无法评估学生是否满足允许学生返回大学的条件。
  4. 根据与非自愿退学有关的情况,火狐体育警察局可能会向院长提供相关信息,以评估学生对返回大学的条件的满意度。只考虑与非自愿退学和学生要求重新入学有关的调查结果。
  5. 院长应决定是否满足非自愿退学的条件,并允许学生无条件或有条件地返回学校。如果院长规定了条件,学生可能会被要求签署一份行为合同,要求遵守治疗计划,并要求学生对治疗计划负责。
  6. 院长允许学生返回学校的决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根据需要,院长将通知相应的大学办公室和管理人员有关决定及其任何相关条件。
  7. 在非自愿休学期结束后未申请重新入学的学生,可能被要求按照对所有其他学生的政策申请入学。
  8. 在非自愿退学之前住在大学宿舍的学生不保证有住房,这取决于大学住房政策的可用性。

f .保密

火狐体育将根据《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FERPA)对收集到的有关学生和非自愿退学的所有信息保密。大学可能会根据FERPA披露学生的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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