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和复制政策-教师手册-火狐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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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及复制政策

教职员工应遵守以下协议,该协议出现在众议院关于版权法修订的报告中-报告#94-1476。

一、教师单抄:

应教师的个人要求,为其学术研究或用于教学或准备授课,可由教师或为教师制作以下任何一份副本:

  • 书中的一章;
  • 期刊或报纸上的文章;
  • 短篇小说、短文或短诗,不论是否出自集体作品;
  • 图表:书、期刊或报纸上的图表、图表、图解、图画、漫画或图片

2。多份供课堂使用:

授课教师可复印多份(每名学生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一份),以供课堂使用或讨论;提供:

  • 复制符合以下定义的简洁性和自发性测试;和
  • 满足如下定义的累积效应检验;和
  • 每份副本都包含版权声明。

下列定义适用于上述指引:

简洁:

  • 诗歌;(a)一首少于250字的完整诗歌,如果是印在不超过两页的,或(b)一首较长诗歌的节选,不超过250字。
  • 散文;(a)一篇少于2500字的完整文章、故事或短文,或(b)任何散文作品的节选,不超过1000字或作品的10%,以较小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少于500字。(以上所述的每一个数字限制都可以扩大,以允许完成一首诗的未完成的一行或一段未完成的散文。)
  • 插图:每本书或每期期刊一幅图表、图表、图解、图画、漫画或图片。
  • “特殊”作品:某些诗歌、散文或“诗意散文”作品通常结合了语言和插图,有时是给孩子们看的,有时是给更普通的读者看的,总字数不到2500字。尽管有上述第ii款的“特别作品”,但不得全部复制;但是,摘录不超过该特别作品已出版的两页,并且包含不超过文本中发现的10%的单词,可以复制。

自发性:

  • 临摹是在个别教师的实例和启发下进行的
  • 使用作品的灵感和决定以及使用作品以获得最大教学效果的时刻是如此接近,以至于期望及时回复请求许可是不合理的。

累积效应:

  • 材料的复制只适用于复制材料的学校的一门课程。
  • 同一作者的短诗、短文、故事、短文、节选不得超过一篇,同一集体作品、期刊卷在同一学期内不得超过三篇。
  • 在一个学期内,同一门课程的抄课次数不得超过9次。(上述限制不适用于时事期刊和报纸以及其他期刊的时事版块。)

3。上述第1和第2项的禁止:

虽有上述规定,下列行为仍应禁止:

  • 复制不得用于创作或取代或替代选集、汇编或集体作品。各种作品的副本或节选,无论是累积还是单独复制和使用,都可以发生这种替换或替代。
  • 在学习或教学过程中,不得复制或抄袭拟作“消耗品”的作品。这些包括练习册、练习、标准化考试、考试小册子和答题纸等消耗性材料。
  • 复制不得:
    • 代购图书、出版人的再版或者期刊;
    • 受上级领导;
    • 由同一位老师一学期又一学期地重复讲授同一项内容。
  • 除了复印的实际费用外,我们不会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