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约章
审计、财务及投资委员会章程
审计、财务及投资委员会负责监督大学的财务、审计及投资政策和做法。委员会还为独立审计员、总裁、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之间提供了一个公开的沟通渠道。审计、财务及投资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就以下事项向全体理事会提出建议:
- 大学的融资计划、财务状况、借贷及投资政策、年度营运预算、资本投资准则及财务报告实务
- 大学的会计、审计、外部财务报告和合规实践的质量和诚信
- 大学财务报表的完整性
- 外聘审计员和内部审计职能的表现,以及准备提交董事会的年度审计报告
- 确保对不当行为或利益冲突的指控进行调查和评估
- 确保大学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 根据《州立大学合同法》(N.J.S.A. 18A:64-52)和其他适用法律,授权购买建筑、设备、材料、用品和服务的合同和协议
审计、财务及投资委员会主席应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董事会应努力确保委员会多数成员具备该等专业知识。委员会应保存其所有会议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