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O-1和O-3身份旅行
国际旅行可能令人望而生畏,尤其是涉及到签证申请的时候。本页面描述了申请或续签O-1或O-3签证以及通过海关进入美国所需的流程和文件,希望能让所有这些都变得更容易。此外,请务必在旅行前参阅大学的移民- daca页面。
当您以O-1身份离开美国时,请在您的随身行李中携带以下文件:
- O-1申请的I-797批准通知(如果您之前没有离开美国,请附上I-94卡)
- 您最近的O-1申请的完整副本(如果您需要,请与Elizabeth Gill联系)
- O-1签证(如果您没有O-1签证,请参阅下面的“申请O-1或O-3签证”部分。)
- 在进入美国时,护照的有效期应为6个月(但是,如果签发护照的国家列在护照有效期延长6个月的国家中,则该国家在护照有效期届满后将护照有效期延长6个月,因此只要护照未过期,您就可以使用护照进入美国。)
- 火狐体育校长签署的火狐体育工作邀请信复印件以及随后的任何续任信
- 最近六份工资单的复印件
- 过去一个月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如果需要帮助,请联系伊丽莎白·吉尔)
如果O-3受抚养人将与您同行,您的受抚养人(或您/您的配偶代表受抚养子女)应在随身行李中携带以下文件:
- 雇员O-1申请的I-797批准通知复印件
- I-539身份变更申请的I-797批准通知(如果您的受抚养人之前没有离开美国,请附上I-94卡),如果适用的话
- O-1雇员最近的O-1申请的完整副本(如果需要请联系Elizabeth Gill)
- O-3签证(如果您没有O-3签证,请参阅下面的“签证面试”部分。)
- 在进入美国时,护照的有效期应为6个月(但是,如果签发护照的国家列在护照有效期延长6个月的国家中,则该国家在护照有效期届满后将护照有效期延长6个月,因此只要护照未过期,您就可以使用护照进入美国。)
- O-3受抚养人的出生证明(子女)或结婚证明(配偶)复印件
- 由火狐体育校长签署的O-1雇员的正式工作邀请信复印件以及随后的任何续任信
- O-1雇员最近六份工资单的复印件
- 过去一个月人力资源部签发的O-1员工的就业证明复印件(如果需要帮助,请联系Elizabeth Gill)
- O-1雇员最近的W-2表格复印件(如适用)
如果你的O-1申请还没有被批准,或者你正在申请美国移民局的身份变更申请(I-129或I-539),或者你正在申请合法永久居留权(例如,I-140或I-485),请在制定旅行计划之前与国际就业和移民部主任伊丽莎白·吉尔(Elizabeth Gill)谈谈。
i - 94的信息:
- 在离开入境口岸(机场或美国边境)之前,一定要检查你的I-94印章,以确保你的姓名,出生日期,分类(O-1)和入境日期是正确的。如果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在你离开机场之前把它修好。
- 到达美国后,检查你的电子I-94信息是否正确。如需更正,请联系伊丽莎白·吉尔寻求协助。
申请O-1或O-3签证
检查你护照上的签证印章,如果你的签证已经过期,或者你没有O-1/O-3签证,在美国驻外领事馆或大使馆安排一次签证面试。美国国务院网站提供了获得签证面谈和签证处理的等待时间。您需要填写DS-160表格,在线非移民签证申请,并支付国务院要求的任何相关费用。O-1签证的机读签证(MRV)费用为190美元。除了准备以下清单中列出的文件外,请查看本指南,标题为“申请非移民签证指南”。
这些文件是你作为O-1雇员应该携带到你的签证面试:
- 电子提交DS-160的确认页
- 签证预约确认页面(如果在线预约)
- 收到DS-160签证申请费
- 签证互惠费(如适用);你可以在美国国务院的美国签证:互惠和民事文件按国家页面上查找你的国家,看看你的签证类型是否需要收费
- O-1申请的I-797批准通知
- 完整的O-1申请副本,如果你还没有,可以向国际就业和移民局局长索取
- 有效护照
- 火狐体育校长签署的正式工作聘书和任何后续的续聘信(适用于继续聘用的员工)
- 建议继续聘用员工的其他文件:
- 如果是长期雇员,最近四份工资单的复印件
- 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就业证明
- 如果你有火狐体育最近的W-2表格复印件
- 以下是您的O-3受抚养人在签证面谈时应携带的文件:
-
- 配偶/父母的I-797批准O-1申请通知副本
- 结婚证明和/或出生证明
- I-539身份变更申请的I-797批准通知(如适用)
- 有效护照
- 由火狐体育校长签署的O-1员工的正式工作聘书复印件以及随后的任何续任信
- O-1雇员的最近四份工资单副本(如属持续雇员)
- 推荐:人力资源部出具的O-1员工的就业证明复印件,如果是持续员工
- O-1雇员最近的W-2表格复印件(如适用)
如果您对旅行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大学法律顾问办公室国际就业和移民主任伊丽莎白·吉尔(Elizabeth Gill)寻求帮助。
通过自动签证重新验证重新进入美国
自动重新验证允许某些非移民在访问加拿大、墨西哥或“邻近岛屿”不到30天后,用有效护照上过期的非移民签证盖章离开美国并重新入境。旅行前应仔细阅读国务院关于自动签证重新验证的政策和规定;强烈建议你打印一份国务院的指南,在旅行时随身携带。
根据美国国务院的规定,符合其他要求的非移民在以下情况下没有资格获得自动签证重新验证:
- 申请新签证,尚未签发的;
- 申请新签证被拒;
- 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30天;
- 曾到过加拿大、墨西哥或邻近岛屿以外的国家旅行,这些国家不包括在自动重新验证条款中;
- 是被指定为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国民,包括伊朗、叙利亚和苏丹。查看更多关于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信息。
- 持有F学生签证或J交流访问学者签证并去过古巴;
- 持有M学生签证,并曾到过除加拿大和墨西哥以外的其他国家。
您必须携带以下文件才能使用自动签证重新验证重新进入美国:
- 表格i - 94 或打印出的电子I-94. 把你的电子I-94表打印出来。如果你有一张纸质的I-94卡(卡附在批准通知上或护照上),你必须确保海关官员/航空公司服务员在你离开美国时没有拿走你的I-94。如果你有一张电子的I-94卡,并计划乘飞机离开美国,但从陆地重新进入美国,你应该确保海关官员在重新进入美国时给你一个新的I-94号
- 移民文件/其他文件:除有效签证外,您将需要上述“以O-1和O-3身份旅行”项下列出的所有文件。此外,如果您已经更新了护照,而过期的签证在您的旧护照中,您必须携带包含过期签证的护照。
加拿大之旅
某些国家的公民必须有签证才能进入加拿大。要了解您是否需要签证并获得签证申请说明,请参阅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CIC)。你也可以访问加拿大驻纽约领事馆的网页。
墨西哥之旅
任何访问墨西哥的人都必须持有旅游卡或签证;这些可以在墨西哥领事馆获得。有关所需文件的清单,请参阅墨西哥驻纽约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