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火狐体育社区,致力于共享治理的概念,鼓励相互尊重和学术和行政卓越的普遍关注,肯定了公开讨论,频繁和及时的沟通和直接参与大学事务和决策过程的原则,如火狐体育参议院本章程所规定的。
第一条名称
该组织的名称应为新泽西州火狐体育火狐体育火狐体育的大学参议院。
第二条。目的、权限和职能
第一节目的
该组织的目的是为教师、管理人员、图书馆员、行政专业人员、专业人员、临床和教学专家以及学生提供一个论坛,讨论学术、行政和学生事务方面的政策,并向行政部门提出建议。在任何时候,大学参议院都应承认教师/专业人员独家谈判代表和学生政府组织的特权和管辖权。
第二节职权
- 大学参议院的建议是咨询性质的。校董会根据行政部门的建议采取火狐体育行动,拥有作出所有人事和课程决定的法律权力。大学参议院的存在并不授予教职员工或专业人员管理地位。
- 然而,当一项政策建议获得大学参议院多数投票成员的通过,并由大学参议院执行委员会传达给大学校长时,根据商定的共同治理原则,行政当局必须充分考虑作为大学社区声音的建议。
- 大学校长有责任向大学参议院传达拒绝或修改大学参议院建议的理由。
c节功能
为实现其宗旨,大学教务委员会应:
- 发起和审查提交考虑的适当事项。
- 根据需要与大学校长协商,建立、维持和解散大学校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所有常设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和特设委员会。
- 作为大学参议院职权范围内的所有大学委员会的报告机构
- 收集资料和意见以供学习。
- 向整个大学社区传达审议意见和政策立场。
- 定期检讨及评估大学教务委员会在大学管治方面的成效。
- 为大学教务委员会的结构和/或程序的改变提供程序。
- 为大学参议院的事务制定章程。
- 为所有有代表和无代表的团体和个人提供一个论坛,向社区表达他们的问题和关切。
第三条。会员
第一节定义
- 管理员:任何拥有以下头衔的人:
- 大学校长
- 大学副校长
- 注册主任、副注册主任及财务主管
- 行政助理
- 院长和副院长
- 行政专业人员:具有主任、副主任、行政助理、助理副总裁或行政助理职称的人员。
- 教职人员:具有特聘教授、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讲师等专任教职人员。
- 图书管理员:任何有资格成为议价单位成员的图书馆工作人员。
- 专科医生:任何拥有全职教学或临床专科医生身份的人。
- 兼职教员:任何具有教学职责的兼职教员。
- 专业人员:由PERC确定的火狐体育议价单位的成员,但不符合上述定义或不在火狐体育任何学院的教学人员。
- 学生:任何攻读学位课程的人。
- 后勤人员:任何被大学聘为全职提供维修、秘书、食品或其他服务的人员。
- 当然成员:如果大学参议院或其任何理事会的成员被描述为“当然成员”,则当然成员的出席不应被视为法定人数的必要条件。当然委员任职时不得投票,除非大学校董会章程允许对大学委员会进行投票。
第二节大学参议院的组成
大学参议院成员应按照下列选区和分配以及第三条a款的定义选举或任命代表。
会员资格= 60人
投票权= 38
- 26名学校/学院代表:
- 4名(3名教员+ 1名职员)来自商学院
- 4名(3名教员+ 1名职员)来自艺术学院
- 科学与数学学院4人(3名教师+ 1名工作人员)
- 5名(4名教师+ 1名员工)来自教育与人类服务学院
- 人文社科学院7人(教职工6人+教职工1人)
- 2名(1名教师+ 1名员工)来自护理学院
- 12名来自
- 3个普通席位:符合条件的教员/图书馆员/专家
- 3普通席位:来自校园行政单位的专业工作人员不分配到一个学术单位(学校或学院)的
- 1图书管理员
- 3专家
- 1兼职
- 1名学生:1名本科生,由SGA执行委员会/主席任命。
无投票权的成员:
- 校董会教职员代表;依据职权
- 1904年AFT地方主席,依据职权或被任命者
- aft6025地方联络处主席,依据职权或被任命者
- 大学的所有官员都有副校长的头衔,每人任职依据职权,或各自的指定人员
- 院长:
- 艺术学院,依据职权或被任命者
- 教育与公共服务学院,依据职权或被任命者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依据职权 或被任命者
- 科学与数学学院,依据职权或被任命者
- 费利西亚诺商学院,依据职权或被任命者
- 护理学院,依据职权或被任命者
- 大学学院依据职权 或被任命者
- 研究生院,依据职权或被任命者
- 图书馆,依据职权或被任命者
- 学生,交货当然或被任命者
- 本署主席会议主席依据职权
- 行政专业代表,每年由教务长任命
不包括:任何担任指定的支持人员职位的人。在大学参议院开会期间,任何在一学期内完成少于三个学时学术工作的本科生。在大学参议院开会期间,任何在一学期内完成少于三个学时学术工作的研究生。
第三节任期
- 当选参议员任期三年。
- 各学校每年选举一名参议员。有参议员四人或五人的学校,每年应按规定增选参议员,以代替任期届满的参议员。
- 参议员任期届满时,应重新选举补缺。参议员可连任。
- 学生参议员的任期为一年。
- 每位新当选的参议员应收到大学参议院现行章程的电子副本或链接。
D.会员的责任
- 每位参议员都有义务参加大学参议院的定期会议和学年期间可能召开的任何特别会议。
- 每一参议员均有义务在理事会积极任职并定期出席其会议。当三次缺席理事会会议时,参议员和该理事会主席应共同负责寻求将参议员重新分配到另一理事会或积极解决出席问题。
- 每一参议员均有义务忠实执行其所接受的所有委员会和特别任务。
- 如果参议员因任何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该参议员应将其情况报告给大学参议院主席。
E.辞职和空缺
- 辞职应提交给大学校董会主席和记录秘书,并应在大学校董会下次会议记录中报告。
- 火狐体育的雇佣终止或大学参议院成员资格的终止将构成大学参议院的辞职。
- 在任何一学年内无故缺席三次校董会定期会议,即构成大学校董会辞职。
- 任期剩余一至两年的席位出缺时,应在出缺席位所在选区按照第十条规定的选举规则进行选举。出缺席位的选举应不迟于大学校务会议纪要公布辞职后三十日内举行。如果30天的期限与大学的闭会期间重叠,则此规则例外。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复课后三十天内举行选举。
- 当大学参议员任期不足一年或因参议员休假而出现空缺时,执行委员会应从适当的选民中任命一名人员完成任期或休假。
第四条官员及其职责
第一节官员
- 大学参议院的官员应由大学参议院的投票成员在其年度组织会议上选举产生。大学校务委员会的四名官员是:
- 总统
- 副总统
- 记录秘书
- 相应的秘书
- 所有官员必须在其任期内担任大学参议院成员。
b节任期
- 任期两年,从6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 任期届满前的空缺,应由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按程序投票填补。
- 参议院议长和副议长在任何一个职位上的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那些在这些职位连续担任两届的参议员有资格竞选不同的选举职位,或者在整个任期结束后,有资格再次竞选以前担任过的职位。在部分任期的情况下,例如,填补一个任期内空缺的董事会席位,一年加一天的服务将被视为一个完整的任期。少于这个的服务将不被计算在这些目的的术语中。
第三节官员的职责
- 总统应:
- 主持校务委员会及校董会的会议。
- 为改善大学校务委员会的运作,向执行局提出必要的改革建议。
- 在大学校董会的所有会议中担任或指定一名当然成员,无表决权。
- 副总统应:
- 履行主席不在时的职责。
- 担任校参议院议员。
- 担任总统的助理。
- 担任章程委员会主席。
- 在与执行委员会和章程委员会协商后,起草向大学校务委员会提出的修宪动议。
- 向校务委员会提出修宪议案。
- 记录秘书应:
- 保存大学参议院的所有会议记录,并及时分发给所有大学参议院成员和大学社区。行政当局须备有足够的会议记录副本,以便分发给校董会。
- 做好执行局所有会议的记录,必要时向参议员分发会议摘要。
- 监督校务会议的出席情况,并在适当的时候通报缺席者的姓名。
- 维护校务委员会重要文件的档案。
- 相应秘书应:
- 公布大学参议院所有会议的提前通知和议程,以及由大学参议院火狐体育行动或请愿引起的任何其他会议。
- 进行与大学参议院及其活动有关的通信。
- 担任选举委员会主席。
第五条执行委员会
第一节会员资格
执行委员会由四名经选举产生的大学校董会委员、各校董会主席及谈判代表联络员组成。只要是大学社区的积极成员,参议院的前任主席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参加执行委员会的职能。
b节执行局的职能
执行局应:
- 协调校务委员会的工作。
- 计划大学参议院全体会议的议程。
- 依第六条之规定组织校务委员会。
- 将有关事宜提交大学教务委员会有关单位审议。
- 与大学所有相关委员会建立直接的沟通和报告渠道。
- 确保及时向所有参议员和大学社区分发自己和所有其他大学参议院的火狐体育行动。行政当局应备有足够的此类火狐体育行动副本,以便分发给校董会。
- 合作发展和审查大学参议院与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大学参议院与教职员工/专业人员独家谈判代表之间关系的性质。
- 与管理部门合作建立标准程序,以便在大学参议院或其理事会和委员会研究行政政策、火狐体育行动或决定时,或在管理人员要求研究和讨论预期的行政决定时,咨询适当的行政官员。
- 与教职员工/专业人员合作,建立专属谈判代表的标准协商程序,以便在专属谈判代表要求研究和讨论预期的专属谈判代表的决定时进行磋商。
- 协助检讨少数族裔职位,并与大学教务委员会及其他适当机构沟通。
- 通过记录秘书监督考勤,并与缺勤人员沟通。
- 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就通常属于大学参议院其他单位职权范围的事项发表声明或提出建议。
- 就大学参议院的问题与校董会的教员代表保持沟通。
第六条理事会
第一节名称
- 学术事务
- 行政事务
- 学生事务
第二节成员资格
- 除管理人员外,所有有投票权的大学评议会成员均应被提名为理事会成员。
- 无投票权的大学参议院成员可以参加理事会的讨论而无需投票。
- 包括主席在内,任何理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九人。
- 理事会的任期为一(1)年,但主席除外,主席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 在确定各理事会参议员的分配时,执行局应首先考虑每一参议员所表示的偏好。
第三节一般用途
- 每一理事会在其负责的领域同常设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合作,应参与拟订与理事会所关心的领域有关的建议和政策立场。
- 每个理事会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找出并确定问题和关切。
- 各校董会须向校董会负责,就校董会负责及关注的范围内的大学社区事务进行检讨及持续评估。
第四节职责
- 理事会应接受大学社区中任何团体或个人的陈述和/或建议,以供审查、评论或采取火狐体育行动。
- 理事会应收到常设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的报告。
- 理事会应审查委员会的报告,并将政策建议或决议提交大学参议院讨论和批准。关于程序事项的建议应由委员会直接提交适当的行政官,并向理事会提交一份副本。
- 理事会的建议、决议不得否决委员会的报告,不得修改委员会的提案。校务委员会可将异议提交大学校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
- 理事会应将所采取的一切火狐体育行动通知委员会。
第五节学术事务委员会
- 教务委员会的宗旨是参与制定与大学学术生活有关的政策立场,例如:
- 与教师/专业人员独家谈判代表达成的协议未涵盖对学术自由的威胁。然而,“学术自由”是由契约定义的。
- 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和学位。
- 本科、研究生和扩展课程。
- 学生的评分和评价。
- 研究项目和设施的学术方向和标准。
- 教务委员会的职能须透过附例所述的委员会执行。
第六节行政事务委员会
- 行政事务委员会的宗旨是参与制订与大学的日常运作和整体发展及扩展有关的政策立场,例如:
- 设施
- 日程安排和预订程序
- 内部和外部沟通
- 调查新的项目、需求和机会
- 大学项目财政支持的优先事项
- 预算准备
- 行政局的职能须透过附例所述的委员会执行。
学生事务委员会
- 学生事务委员会的宗旨是参与制定与大学学生生活有关的政策立场,例如:
- 教员-学生关系
- 学生的权利和责任
- 学生需求调查
- 大学校务委员会与学生会和研究生组织的联络
- 学生事务处的职能须透过附例所述的委员会执行。
第七条谈判代理联络
一个部分。
- 联络人应是大学参议院的投票成员。Local 1904的官员将提名一个人担任该职位,该职位将由大学参议院通过其成员投票确定,以获得执行委员会的席位。如果被提名人没有获得多数参议员的投票,Local 1904将按照这些程序提交另一个名字。
- 任期两年,从6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 任期届满前出缺者,依前项程序补足,任期届满。
B部分。
联络人必须是大学参议院的投票成员,并且是信誉良好的教职员工/专业员工谈判代理的积极成员,并将由大学参议院选举到执行委员会。
第八条宪法委员会
第a部分组成和期限
该委员会应由大学参议院副主席(担任主席)和参议院主席每年任命的至少三名有表决权的参议员组成,并提交参议院批准。
第二节职责
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 维护、修改和修改校务委员会批准的校务委员会章程。
- 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并根据大学章程和校董会章程回应修改请求。
- 与参议院执行委员会协商,起草和提出修正案动议。
第九条。大学参议院委员会
A.结构
大学参议院的委员会结构应在大学参议院章程细则中概述。
第b节资格
第三条中定义的大学社区成员。A.和第三条。B.有资格成为委员会成员。
c节报告
- 大学参议院职权范围内的所有大学范围的委员会都被认为是大学参议院的委员会,除了那些由教师/专业人员独家谈判代表和大学之间建立和描述的合同。
- 大学参议院的所有委员会应直接向适当的理事会报告程序和政策建议,并在参议院批准后向适当的大学机构和管理人员报告。
- 大学参议院的所有委员会应向适当的理事会报告政策建议。
第四节常务委员会
- 常务委员会的聘任办法如下:
- 管理人应指定其代表。
- 教员、临床和教学专家、行政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和图书馆员由大学参议院执行委员会提名并经大学参议院批准,或在某些情况下由选举产生。
- 学生代表由学生会、研究生组织任命或选举产生。
- 合同委员会的成员应继续按照合同的规定。
- 校园社区的任何成员都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或大学参议院提出问题。大学参议院执行委员会可决定将该问题提交适当的委员会,或可选择将其列入大学参议院的议程。
- 教职员、专业人员、图书馆员和行政人员的委员会任命为三年轮换制。学生的任期为一年,最多可续期三年。
E.其他委员会
- 咨询委员会由负责该委员会的行政官组成。他们协助评估现有政策的有效性,为特定项目或部门推荐政策。定期向主管行政人员报告,定期向校务委员会报告。
- 合同委员会是通过集体谈判协议设立的。
- 如有需要,应由大学教务委员会和大学校长协商成立特设委员会和专责小组。据了解,即使在紧急情况下,校长也应在成立工作队之前与大学参议院执行委员会沟通。
第十条选举
第一节选举委员会
- 选举委员会的任命应由执行委员会推荐,并在秋季学期的大学参议院第一次会议上由大学参议院批准。
- 选举委员会的任期为两年。
- 在任何情况下,选举委员会都应负责大学参议院职权范围内的所有选举的进行、纸质和/或电子选票的收集和制表以及结果的公布。
- 选举委员会是选举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争议的最终仲裁者,并接受大学教务委员会的审查。
- 选举的进行应保证选票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以及计票的准确性。
- 选举委员会应保留选票(如有)和所有大学参议院成员选举的记录三年。
- 大学校董会主席须于每年12月1日前向选举委员会提供大学校董会选区所有成员的名单。
- 选举委员会应确保大学校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大学委员会有下列人员
- 传阅各委员会空缺名单及征求委员提名。
- 要求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大学校务委员会章程中指定的委员会成员。
- 如有委员会(如有)已在章程中指定为委任委员会,则应与校务委员会主席合作和协商,向校务委员会提交一份拟议名单,供其批准。
- 就填补大学常务委员会未届满任期提出建议。
第二节提名和选票的公布
- 在第三条中定义为合格的任何合格成员。A和第三条。B可以被提名到大学参议院。
- 提名应以书面请愿书提交选举委员会,并由被提名人签名。
- 选举委员会须确认收到提名呈请书。
- 选举委员会应公布每次选举的最后投票结果。
- 一个空缺的提名人数超过八人时,应进行预选。得票最多的三名候选人为决选候选人。在有一个以上空缺的选举中(如选举四个议席),如候选人总数超过十六人,应举行预选,将差额减少到议席数目的三倍。举行决选。
- 所有提名公告及选票应清楚指明每一空缺职位的任期。
- 选举委员会应在每学年第一次参议院会议前,向所有参加大学参议院选举的候选人以及所有参议员提供大学参议院现行章程和细则的电子副本或网址链接/网址。
第三节选举顺序
- 一般参议员的选举将于2月举行,从2月的第一周向校园社区宣布空缺职位开始。
- 落选的一般候选人可以竞选其他空缺的选区职位。
- 其他组成职位的提名公告,应在全体议员选举完成后立即送交各组成团体成员。
- 所有选民选举和一般选举应在4月30日前结束,以确保成员资格井然有序。
- 如果一个组成部分的职位在春季没有填补,该职位将在该三年任期的剩余时间内恢复为一般职位,并将于9月举行选举。在这一任期结束时,这一一般立场将恢复到其原来的组成立场。
第四节投票方法
- 在大学参议院选举中,每个空缺职位应由合资格人士投一票。
- 额外的投票程序,如有,应在大学参议院章程中规定。
第五节特别选举
参议员在任期的头两年内辞职时,应在正常选举过程中举行特别选举,以完成任期。当选人应立即就职。
第六节执行局的选举
- 选举委员会应组织选举执行局成员。
- 执行委员会选举在大学校务委员会的年度组织会议上举行。
- 任何参议员或当选参议员均可竞选或被提名为执行委员会的职位。谈判代表联络员将按照第7条B节规定的程序向执行局提名并确认。
- 选举委员会应在大学参议院年度组织会议召开前不迟于四十五(45)天公布执行委员会选举公告。所有公告和投票均应明确指定执行局每一职位的任期。
- 候选人和提名应以书面请愿形式提出,每位候选人或被提名人应在不迟于5月1日向选举委员会提交姓名和签名。所有后续提名均应在大学校务委员会年度组织会议期间提出。
- 选举委员会应确认收到所有候选人及/或提名请愿书。
- 选举委员会应在大学参议院年度组织会议召开前不迟于十(10)天向所有参议员和候任参议员散发候选人、被提名人名单及相关理由。
- 执行局的候选人将单独选举。
- 当有一名以上候选人竞选执行局任何职位时,对有争议的职位进行无记名投票。
- 当一个职位只有一名候选人参选时,选举被认为是无竞争的,候选人由出席会议的多数投票成员选出。
- 选举委员会应公布执行局每一有争议职位的最终投票的匿名数字结果。
- 在5月的参议院组织会议上,在选举执行局之前,应给予每名候选人至多五分钟的自我介绍和简短发言的机会。
第十一条。会议
第一节定期会议
- 大学参议院全体会议应定期举行。参议院应从9月开学日起至学年结束时的毕业典礼期间举行定期会议。只有紧急事务,包括特别会议,应在6月、7月和8月进行。
-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应当在例会召开前至少一星期公布。
- 定期会议应向大学社区的所有成员开放,以便他们能够听取议程项目的讨论。每次会议应留出一段时间,供公开讨论议程项目。
- 大学参议院主席、执行委员会主席或通过决议的大学参议院有权邀请任何人在大学参议院发表讲话。
b节特别会议
- 大学参议院主席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大学参议院特别会议。
- 特别会议亦可由下列人士召集:
- 在大学校长的要求下,执行委员会。
- 大学参议院执行委员会,大学参议院理事会,十名参议员或大学10%的教师。
- 大学参议院的任何理事会或委员会的特别会议可由大学参议院的校长,或理事会或委员会的主席,或大学参议院的执行委员会,或任何三名理事会或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第三节组织会议
校务委员会的年度组织会议应在5月的最后一次校务委员会会议上举行。
第四节新参议员的席位
- 新参议员和新参议员在大学参议院的年度组织会议上就座。
- 从技术上讲,新参议员的任期为三年,从上一届组织会议起至每学年的下一届组织会议止,但新参议员在5月上任后可立即处理紧急事务。
第十二条业务交易
第a节诉讼的发起
- 大学参议院及其理事会和委员会应在其职责范围内找出并确定问题和关注的问题。
- 大学参议院或其任何理事会或委员会应接受大学社区任何成员的书面建议。
- 拟列入大学参议院或理事会或委员会议程的建议,应通过大学参议院的成员提交给大学参议院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就采取的火狐体育行动作出适当的决定。
- 五名参议员或5%的教职员工的请愿书应足以将事项列入大学参议院或指定委员会的议程。
- 每一理事会的议程应由主席在审议收到的项目后起草。
- 大学评议会的议程应由大学评议会主席根据上述原则与执行委员会协商后起草。
第二节会议的性质
- 大学参议院的法定人数为有投票权的成员的一半加一。用于计算法定人数的总数不包括空缺席位。
- 大学校务委员会及其理事会的会议记录应包括所有动议、决定和建议。
- 经修订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应作为大学参议院会议的管理规则,除非与大学参议院章程和/或附则不一致。
- 在每次会议前,相应秘书应将议程、任何提议的决议和任何计划讨论的报告发送给大学参议院的每一位成员和大学的行政官员。
- 与大学参议院的所有通信均应发送给大学参议院主席。
十三条。大学参议院章程修正案
第a节提交修正案的程序
根据第11条第a款的规定,对大学参议院章程的拟议修正案可以作为议程项目进行一般性和程序性的讨论。
具体而言,修订大学参议院章程的建议可提交给大学参议院:
- 由执行委员会,或
- 以书面形式,由任何大学选区,由至少七(7)名大学参议院投票成员的签名支持(用于计算法定人数的总数不包括空缺席位),或
- 通过向大学参议院请愿,由100名全职教师、专家、图书管理员和专业工作人员签名支持,或
- 由大学校务委员会和委员会负责。
符合上述四项标准中的任何一项的章程修正案可在任何一次定期会议上提交给大学参议院。
凡提出的宪法修正案,均应提交宪法委员会审议。宪法委员会应在每次参议院会议上报告所有悬而未决的提案,并在不迟于两次会议后提出一读。
第二节对拟议修正案的表决
- 章程委员会应准备提交大学校务委员会一读的动议以及修正案的语言。在向大学参议院提交动议进行一读之前,章程委员会将与执行委员会举行会议并进行磋商。
- 章程委员会应在一读之前将拟议修正案的书面和/或电子副本分发给大学参议院的所有成员。
- 所有提议的修正案应在每次阅读前至少十五(15)天分发。在下次会议前少于15天收到的提案应转到下一次预定的会议。
- 将对拟议的修正案进行三次阅读;第三次阅读是最后的阅读;修正案必须在三读和最后一读时表决;如果认为所提议的修正案讨论得不够充分或尚未准备好付诸表决,则必须提出推迟的动议;推迟表决的动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用于计算法定人数的总数不包括空缺席位;延期不得超过两次。
- 大学校务委员会提出的修正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用于计算法定人数的总数不包括空缺席位。
- 宪法修正案在修正案动议获得最后表决通过后立即生效,除非该动议文本另有规定。相应秘书将确保经修订的《章程》文本可供大学社区查阅,并将及时向大学社区提供已颁布的所有修正案的通知。
1991年5月获教务委员会批准
宪法委员会准备:Jack Sacher, Kay Wilkins, Alyce Miller, Saundra Collins(代理主席)
过去的主席和宪法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丹尼尔·蒙加拉(主席,2010-2016),道格·默里(主席,2016-2020),帕斯卡尔·拉ountain(主席,2020-2021),劳伦·迪诺(2016-2021),休·科努特(2016-2021)
最后修订和更正2021年5月